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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方案




因我院医疗业务发展需求,为解决医务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面谈、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招聘优秀人才,优化黎平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在贵州省黎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32人,具体工作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黎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县内外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身体要求;

3.报考年龄要求:详见《黎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2)截至报名时间,已聘在本县各公立医院的编外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4)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3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黎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门诊综合楼三楼),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填写《黎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才招聘工作组,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贵州省黎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报考合格人员。

六、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主要采取面试(占总成绩的30%)、理论笔试(占总成绩的40%)、技能考试(占总成绩的30%)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成绩在贵州省黎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一)面试(面谈)时间和地点

采取考官组集中面试(面谈),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谈)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面试时间:2024年3月12日09:00开始,每人限时10

分钟;

2.面试地点:医院门诊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

4.应参加面试(面谈)的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面谈)或虽参加面试(面谈)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面谈)候考室。

6.面试(面谈)候考室: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二)理论笔试时间和地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笔试考试分值10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13日09:00—11:00(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地点: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临床医学、护理、检验、放射等专业知识;

4.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三)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

采取考官组集中考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技能考试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时间:2024年3月14日08:30开始,每人限时10分钟;

2.地点:医院内科楼培训基地(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3.候考地点: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4.内容:临床、护理、康复等技能;

5.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

七、录取方式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面试成绩×30%+理论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30%)。

八、体检

以考生总成绩和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查机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体检不合格人数按考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替补人员。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如在公示期间经调查有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再进入聘用程序,该职位进行依次递补。公示合格人员与医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适应性岗前培训协议书》(期限为3月),岗前培训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聘用。

十一、工资待遇

按医院在聘职工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在招聘面试(面谈)、考试、政审考核等的工作中,执行亲属回避规定。如招聘中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是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及招聘对象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三、其它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特别应注意招聘的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招聘某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方案》由黎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事科(吴老师13595532848,刘老师13908558080)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部门(杨老师 13595560572,王老师 15870234066)

十四、未定事宜

   由黎平县人民医院研究决定。

 

 

2、黎平县人民医院 2024 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1、黎平县人民医院 2024 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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