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善于思考,有责任心,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强;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按岗位需求确定(以应聘之日起计算);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月3日在都匀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都匀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人事科;
3.联系电话:0854-7011122。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都匀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免冠1寸相片1张。
五、资格审查
人事科按照招聘职位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方式
应聘者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医院人事科电话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根据职位报名人数决定,报名人数未达到3:1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3:1的,招考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操作相结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进入面试/操作。笔试分数占50%,面试/操作分数占5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组织开展。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体检结果出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都匀市人民医院编外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3.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九、纪律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聘监督工作,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全程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都匀市人民医院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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