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剑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限剑河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文秘、新闻传媒和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0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德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纪录。
4.性格温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电脑,熟练运用word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协调管理能力,写作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察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性质及期限
(一)岗位性质: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不占编制)。
(二)聘用合同期:两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5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剑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股(未来城仰阿莎西大道28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邮箱:jhxzwzx@163.com。
4.所需材料: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一张(请下载附件)。报名表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或书写潦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收到应聘者报名材料之后,启动资格审查,如应聘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办法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备注:面试当天现场测量身高达标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地点: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剑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聘用。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剑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本招聘方案由剑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5257561
剑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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