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安顺现代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联鑫能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原公司名称为“安顺现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变更为“安顺现代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代联鑫能源公司是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新能源项目股份合作开发的指导意见》(安府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负责安顺市新能源产业项目对外合作的市级平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1亿元,由安顺工业集团公司控股(占54.5%),安顺各县区国有平合公司参股(除开发区占3.5%、黄果树不参与外,其余县区各占7%)。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为面向各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安顺市新能源项目股份合作开发,产业涵盖风光水储、充电桩等新能源项目谋划建设等。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6人,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安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安顺现代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安顺市县国企在职员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或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其余招聘流程相关信息统一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21日(逾期不予办理)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安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安顺市黄果树大街印象安顺大楼B座12楼1209室)
3.所需资料:
(1)《安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安顺现代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相关材料等。
(3)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并提供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00KB以下、底色无要求,图像清晰准确,图片名称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后四位)。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具体情况如下:
1.笔试
(1)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考生,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相应岗位考生都未能达到最低合格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超过考试时间15分钟未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1)岗位需求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岗位需求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3)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其他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体检
1.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报考岗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 若相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2.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将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安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为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公司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受理调查查处。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的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117(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833589(咨询电话)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以及考生未查阅网上公布的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