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来源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其中,管理人员14人,专业技术人员19人。详见《2024年度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者对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遴选对象与范围
六盘水市各市(特区、区)及以下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进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或县直部门单位工作经历。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聘用人员因在试用期内按规定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可以视为合格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以《岗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遴选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与遴选单位职称系列不相符的,只能聘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须转评或重新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按竞聘上岗的方式开展聘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聘)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6月。含“以上”“以下”等表述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遴选单位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隐瞒多报的,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度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代码报考职位代码_身份证号_性别_姓名.JPG,例如:0101_520201198501020012_男_张三.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
4.公务员报考的,需填写《放弃公务员身份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报考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6.“其他遴选条件”栏中有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由主管部门出具《从事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原件1份。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原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步进行,由各遴选单位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向报考人员及时反馈;对填报资料出现模糊、缺项等情况的,要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补报。凡未在规定时间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报名表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所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要保持畅通。因报考人员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遴选岗位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该岗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遴选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岗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各遴选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其他遴选单位提交改报申请。改报岗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下午17:00。
(三)报名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100元考试费,由各遴选单位统一收取后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适时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网站上公布。
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准考证由各遴选单位自行发放。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各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比例内(含3:1)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考生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本人。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各环节成绩将适时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进入体检环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适时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八、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各遴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遴选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岗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九、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
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试用人员,并在遴选单位和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试用期内,拟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试用结束前向遴选单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十、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调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工作。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2024年度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各遴选单位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58—8691636、8690321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度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lps.gov.cn/ywdt/tzgg/202406/t20240607_84853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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