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息烽县司法局公开招聘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申请就业认定;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4年3月19日及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基本的电脑操作水平。
符合上述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未就业的退役军人;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员;
6.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复员退伍军人;
8.脱贫劳动力;
9.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从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有涉黑涉恶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9日~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息烽县司法局政工科。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A4纸张复印)及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等材料。
四、考察
由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本职业务能力等考核,主要考察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择优录用6名。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试用资格。
五、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由县司法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
六、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司法所辅助人员为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享受我县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录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女性50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未尽事宜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1-8772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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